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奖励在推动广东省化妆品行业科学技术进步中具有突出贡献的先进科技成果,调动行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化妆品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和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现启动 2021 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
从事化妆品行业的个人和单位均可参加本次评奖,申报的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成果:(1)在化妆品行业中获得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行业内具有科技创新的;本行业内具有技术先进性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社会效益。(2)在化妆品行业中,新编制的先进规范、规程、标准,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评奖时间节点与联系方式如下: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从即日起开始接受参评申请,请参评人员详细阅读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办法通知全文(附件一)、实施细则(附件四),并将符合参评条件的相关项目材料及推荐书(附件二)统一投至学会秘书处邮箱msc@cgdca.org,同时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邮寄至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秘书处, 收稿截止日期 2021 年 11 月 20 日。
学会将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在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官网公示获奖情况,公示时间为一周,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结束公示。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秘书处: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301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5622132648
联系邮箱:msc@cgdca.org
附件一:《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载文件
附件二:《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下载文件
附件三:《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 下载文件
附件四:《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下载文件
附件五:《广东省化妆品学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下载文件